記者12日從市能源局獲悉,為引導新能源換電重卡換電站加快布局建設,我市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《新能源換電重卡換電站建站獎補實施細則》,明確對驗收合格、管理規范的新能源換電重卡換電站,除國家、省獎勵外,按項目總投資的3%給予獎補,最高不超30萬元。
此次獎補對象涉及的新能源換電重卡換電站為2025年4月后建成,且滿足換電要求和建設相關標準的新建重卡換電站。申報單位為換電站項目的投資建設單位,具有換電站項目的所有權。同一項目有多個投資主體的,相關單位自行協商確定一個投資主體為申報單位。
申報條件為:新能源換電重卡換電站建設運營企業須完成換電站項目備案;換電站的設備、建設施工、竣工驗收、運營管理符合國家和省相關技術標準、設計規范要求(應具備驗收報告和項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申報文件);換電站必須全時段向社會各類新能源重卡開放。
據悉,此次獎補實施細則有效期至2027年4月12日。